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建发〔2021〕7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税务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精神,加快推进以装配式建造方式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带动全区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五部门制定了《广西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教 育 厅 科 学 技 术 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 政 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自 然 资 源 厅 生 态 环 境 厅 交 通 运 输 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南宁中心支行管理委员会 广 西 监 管 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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