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求《南宁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南建函​〔2018〕1329号)

发布时间:2018-07-19 16:38:50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求《南宁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南建函〔2018〕1329号)

 

 

附件:

南宁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建设工程组织模式改革,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319号)文件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复函》(建办市函〔2017〕651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 发〔2018〕2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南府规〔2017〕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化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模式改革,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推进工程咨询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我市工程咨询企业核心争力,助力咨询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为全面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全面整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的项目管理、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运营维护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业务,培育3-5家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工程咨询企业;培养和引进一批复合型工程咨询管理人才;打造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示范项目;建立健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政策措施和监管制度,形成诚信自律、竞争有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市场,使我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水平和质量有较大提升,为全面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积累经验。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引导
       各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自身需求,把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优先采用的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方式。
       全过程工程询是在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供相应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运营维护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其中,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策划管理、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等工作内容。
       (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本地前期投资咨询、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积极向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转型,鼓场相关单位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引导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建立和完善与全过程工程 咨询服务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创新管理和技术手段,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
        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应具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的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的两项或多项资质,可以是独立咨询单位或总分包性质的联合体。
       (三)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工程咨询全业实施,也可由两家具有不同专业特长的工程咨询企业联合实施,由两家工程咨询企业联合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应明确牵头单位,并明确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行项目咨询经理责任制,项目咨询经理由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授权,组织领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工作,代表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对委托方负责。项目咨询经理应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的授权范围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对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全画的协调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所任项目咨询经理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符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其中一项执(职)业资格并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注册,其执(职)业资格须满足工程规模要求。项目咨询经理同时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由项目咨询经理、专业咨询负费人、专业咨询工程师和行政人员组成,团队应根据服务内容配备专业齐全,人员数量应满足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工作需要。
       委托内容中包含投资咨询服务时,其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中的投资咨询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咨询工程(投资)职业资格并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注册。委托内容中包含招标代理服务时, 其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中的招标代理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注册,其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的人员也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四)确定试点企业

为提高南宁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水平,扶持本地咨询企业做强做大,助力企业转型升级,逐步形成南宁市的龙头企业,从而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根据自治区住建厅选择本地区有实力的大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企业作为试点企业的要求,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择优选取一批本地全过程咨询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在南宁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
       2.应具备建筑或市政行业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两项及以上的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全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4.营业收入排名靠前,经营信誉良好
       5.具有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
       各试点企业取得试点资格后将享受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其积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试点企业要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并上报工作信息,有效推进试点的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打下坚实基础,其他非试点企业也应本着提升自身综合实力的要求,积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
       (五)确定试点项目
       各县、城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至少确定一个项目作为试点,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选择一个项目作为试点。试点项目原则上应为采用通用技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优先选择以下项目作为试点项目:非盈利公益性项目;采用代建制的项目;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开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工程估算价总金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国有资金(含财政投融资资全)为主的工程项目。

 (六)明确委托方式
       试点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委托,依法应当招标的,应通过招标的方式优先从试点企业中产生;依法不需变招标的, 项目建设单位应从试点企业中选择委托。
       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可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项目全过程全部专业咨询服务,全面整合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的项目管理以及以下专业咨询服务: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运营维护咨询等业务。也可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提供项目管理和两项或两项以上专业咨询服务业务,而且专业咨询服务中必须至少包括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简历三项中的一项业务。
       (七)明确计费模式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应列入工程估算或工程概算中,各项专业服务费用可分别列支。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应当根据受委托工程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服务范围与内容等,由建设单位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在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中约定。为促进我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咨询服务质量,培育试点企业,试点項目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应低于传统收费文件标准。

3.服务费用可按以下方式计取:
       (1)按照所委托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运营维护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取费分别计算后叠加,即叠加计费模式。

其中,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取费可参考财改部《基本建设项 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中的项目建设管理费标准计算。参考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其他专业收费文件规定,项目管理取费的浮动幅度为上下浮动20%。

如建设单位没有委托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则其他各项专业咨询服务在分别计算取费后,还应增加相应统等费用,具体标准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其他各项专业咨询服务费率可参照各自相应传统收费文件依据或市场收费惯例执行。
       (2)按照国际上通行的人员成本如酬金方式计取或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机构人员数量、岗位取责、执业资格等,采用人工计时单价计取费。

4.建设单位对咨询企业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可按照相应节省投资额或产生效益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比例在合同中约定。
       (八)完善制度建设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招投标监督、施工许可、实施过程监管、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凡是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未予禁止的,可从有利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工作开展的角度出发,大胆摸索、勇于创新,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体系。
       四、实施步骤
       我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 调查部署阶段(2018年6月-9月)
       1.开展专题调研。对我市可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建设项目和相关单位进行专题调研,明确目标任务,了解工程实施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探讨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措施,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
       2.确定试点企业。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资质等级、综合实力、社会信誉和相关业绩,确定并公布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鼓励相关单位向工商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动申报单位试点。
       3.确定试点项目。各县、城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至少确定一个项目作为试点,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选择一个项目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推荐项目,2018年9月前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都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我市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应优先选取都分重点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等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我市各投资公司、代建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主动报送符合条件的建设项日作为试点项目。鼓励非政府投资项目积极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
     (二)实施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6月)

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都门对试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重点关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计费方式等方面的实施情况,听取项目参建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试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政策提供侬据,确保试点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总结阶段(2019年7月-2019年9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推广有益的经验和做法,梳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相应工作标准,并出台相关管理文件,为全面推广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提供政策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加强市场培育和政策引导,做好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着力研究和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有效推进。
       (二)强化沟通协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及叶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发改、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着力研究和解决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监督管理,优化监管流程。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并予以公开。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过程可能出现的与现有许可或监管制度存在冲突的问题,各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服务,优化相应管理制度和流程,为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四)建立评估机制。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由行业专家组成评估小组的试点工作评估机制,为试点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加强对试点项目的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为顺利完成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政策上的服务。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級建设主管部门要利用各种渠道,充分宜传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提高社会认知度,特别是建设单位的认可度,营造支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健康发展。